家门外,小区里,我们难免会遇到像乱占车位、车辆失窃、房屋漏雨等等的闹心事,如果这类事情得不到妥善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也就慢慢结下矛盾。有些业主甚至一气之下选择“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表达不满。那么,业主理直气壮地维权,却为何输了官司?当与物业发生纠纷时,业主该怎么办?
典型案例:
宋先生因为房屋漏雨和车门被撬、车内物品失窃,认为是小区物业公司未尽职,因此拒绝交纳物业费。
专家点评及建议:
房屋漏雨问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企业无关。宋先生仅提供了反映小区现状的照片以及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网评照片,不足以证明物业服务与合同约定标准差距明显。针对车内物品被盗,宋先生也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物业服务企业的安保工作不足以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因此,法院判决宋先生败诉。
物业纠纷中,业主由于维权手段单一、法律知识缺乏、举证能力较差、对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合同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维权不利,在此,房地产法律家园(微信号:Lawyercn01)专家提供如下维权建议,供广大业主参考。
一、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取证
对于小区内卫生、安保、环境、绿化等方面的物业服务状况,可以采用照相、摄像等方式加以记录。最好是持续拍摄的方式进行取证,有明确的时间记录和原始拍摄凭借,便于法院核实真伪。
实践中,同为小区居民的证人证言与物业合同纠纷具有利害关系,不容易被采信。但是业主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同物业公司的沟通、交流状况。
二、反映问题,留存各种回函、记录
对于小区内出现的违章建筑、地下室出租等问题,能够先向居委会、街道、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反应,并保存好有关机关受理记录。对于物业公司的相关处理,比如公告、通知等加以记录、拍照。这样一些材料便于法院处理,也容易被法院采纳。
对于小区内出现的安保事故,要及时报案并保存好报案记录;及时通知物业公司,保存好物业公司开具的回函或其他能够证明通知过物业公司的证据,同时拍照、录像,进行记录。
业主家中门窗、管线等损坏了,也要及时留证。
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如果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到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相应修理服务,业主则应当做好物业前来维修的记录,并且注意记录维修状况,以便于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三、通过集体的力量解决问题
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与物业公司就物业服务的具体项目、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磋商。积极倡导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有效监督,双方达成一种相对和谐的制约机制,最终形成一个和谐的社区、小区,达到理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