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管理处工作人员能否在业主装修期间进行相关检查?
老王刚刚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在去管理处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老王和管理处员工发生争执相处不是很愉快。在装修期间,老王拒绝了管理处工作人员进人其房内检查,理由是这是他本人的私人空间,没有他的同意别人不允许进入。
【分析】
根据国家建设部2002年2月22日通过,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装饰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因为该业主在装修申请时已经和管理处签署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所以该业主不能拒绝和阻碍管理处进行正当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是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使其本身的监督权,保证某位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确无出现违反规定的装修行为,以保证楼宇自身的安全和其业主的公共利益。
当然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在进入业主房间内进行例行的检查工作时,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先敲门向作业人员表明身份和目的后,方可进入。如在室内部分已经铺好木地板情况下,工作人员必须穿鞋套或脱鞋,方可进入已经完成装修的房间进行例行的相关检查工作,以表示尊重业主和保护业主财产。
【点评】
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装修活动的监督和检查过程中,一定要做好有礼有节,这不但是表示对业主自身的尊重,也是对工作本身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社会形象的正确体现物业管理企业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培训工作准备过程中,不但要对培训效果的适时考核,对培训的质量的考核也应该加以重视。保持对业主经常性的回访,以检验我们自身的不足和漏缺,减少与业主之间的因沟通不足而引起的误会。也能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