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网
家中失窃赔不赔?
市民张女士家住白云路某小区,去年3月,她家里遭遇盗窃,而小区内不少居民也和她有相同的经历,为此大家要求小区的物业公司赔偿损失,但是法院却并不支持,她想知道其中的缘由是什么。
法官解释: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上,物业服务企业虽然在合同中承诺了保安服务,但这种保安服务,应限于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并不能完全根治治安案件。物业管理是对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或服务的活动。因为张女士等业主与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并没有出现违约或者是未履行合同约定,且合同中并没有特别约定盗窃等情况出现时的责任划分,所以物业公司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装修过错谁担责?
市民王先生称,自己的邻居装修时未能将厨房地下水管完善,结果,导致他家的房顶出现渗漏的情况,他关注在这样的纠纷中,装修的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应承担什么责任。
法官答复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擅自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包括改变水管、地漏、便器位置,增设卫浴设施等。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也规定,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改拆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王先生家屋顶渗漏,主要看是装修业主个人还是施工人员的责任。
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条例》还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如果王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