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开发商在地下车位加装地锁,以及物业通知停办停车月租卡,2月17日晚,万博汇小区的一些业主拿着锤子到地下车库敲掉了一些停车位的地锁。结果,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其中一名业主吴女士右手受伤。3月21日,吴女士丈夫刘先生发帖称,妻子吴女士被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拘留7天。
3月20日,28岁的吴女士接到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显示吴女士和刘女士因与物业的纠纷,将物业服务中心内两台惠普电脑显示器、一台高科电话机、一台欧标对讲机和两张吧台凳损毁,后经长沙市雨花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总价值1143元。经确认,决定对吴女士行政拘留7日。
“损坏了公司财物,砸烂了电脑,砸烂了对讲机。”3月22日,雨花区砂子塘派出所的彭所长告诉记者,在派出所召开的协调会上,吴女士态度不太好,附加了许多条件,当时没有达成谅解。而刘女士由于进行了赔礼道歉,跟当事人达成了谅解。彭所长称,“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吴女士的丈夫刘先生称,当时妻子吴女士在物业服务中心,一气之下推倒两台电脑,还推了一把椅子。“推倒后第二天,这些东西都还在用,很多人都看到了。”刘先生说,事后,妻子答应赔电脑和椅子的钱,但物业后来不同意。当时,相关部门答应将地锁拆掉,但现在还未拆掉。妻子手受伤后,开发商、物业一直没有赔礼道歉。
由于不同意调解,3月19日,吴女士被警方请到派出所,待了24小时。20日下午,吴女士被处以行政拘留。“后来她太累了,就承认损坏财物,签了字。”刘先生说,“小孩才10岁,我现在都瞒着小孩。”
3月22日中午,记者来到万博汇小区1期物业服务中心,发现两台电脑的显示屏已被更换,一台固定电话机也是刚换的。
对此,物业公司的易经理说,吴女士是和开发商起冲突时受的伤,而电脑和电话机、对讲机是物业公司添置的,这是吴女士故意破坏。
维权不当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健表示,不管基于任何事由,市民主张权益都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否则,即使维权本身是有理的,但维权不当或过激维权,都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健还指出,此次事件毕竟属于生活纠纷范畴,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情节手段与严重的治安案件毕竟存在一定区别。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